为加强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规范管理,加快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市科技局制定了《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建议》和《关于推动全区创新创业高水平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建议》,推进市级科技公司孵化器建设,引导科技公司孵化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强乌鲁木齐市科学技术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规范管理,加快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新水平,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乌鲁木齐市众创空间认定条件”,说明了申请认定乌鲁木齐市众创空间,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乌鲁木齐市科技公司孵化器认定条件”,说明了申请认定乌鲁木齐市科技公司孵化器,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乌鲁木齐市科技公司加速器认定条件”,说明了申请认定乌鲁木齐市科技公司加速器,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章“科技公司孵化服务生态链(试点)认定条件”,说明了申请乌鲁木齐市科技公司孵化服务生态链,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章“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异地孵化器)认定条件”,说明了申请认定跨区域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孵化器),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章“申报、备案和管理”,阐述了申报市级科学技术创新载体的时间、备案流程、绩效评价要求等内容;
第八章“促进与发展”,阐述了为加快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构建良好的科技创业生态的相关举措;
第九章“附则”,提供了各区(县)科技局制定本区(县)科学技术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依据。
1、面向各区(县)和各类科学技术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发布“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科技公司孵化载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2、区(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申请申报材料来初审并向市科技局推荐;
1、面向各区(县)和已评定备案的各类市级科学技术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发布《关于开展乌鲁木齐市科技公司孵化载体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线下咨询窗口: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88号乌鲁木齐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三楼创新创业与科技传播部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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